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和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永年区教育局严格落实省、市教育部门工作要求,结合“一问责八清理”和基层“微腐败”整治两个专项活动,在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教育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纪工委书记及其他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专项行动的部署、督查和查处等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永年区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治理重点和步骤安排,加大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管、查处力度。
二是搞好宣传发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六个严禁”要求和省、市、区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相关规定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与教师签订《禁止有偿家教承诺书》,从源头上杜绝有偿补课行为。
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利用校园网、微信平台、宣传栏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让社会知晓学校和在职教师不得利用假期组织集体补课、有偿家教及违规办班。教育局及各中小学校设立举报箱,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多渠道受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线索举报。
四是严肃执纪问责。各级学校校长是本区域、本校专项治理行动第一责任人,未能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造成本区域、本校出现学校和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的,依规追究校长及分管负责人的责任。教育局把“不得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教师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违反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行政处分。(来源:教育局)